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和《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关于组织“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工部(处) 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我省大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题目自拟,体裁分4类:报告文学类、诗歌类、散文类、小说类。要求内容导向正确,积极健康,真实生动,视角新颖,主题鲜明,感染力强,力求以小见大,切忌空洞空泛。
3.征文字数4000字以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四、工作安排
1.5月1日——5月20日,各学院自行组织预赛;
2.5月21日——5月23日,各学院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推荐数额为:学生不足1000人的学院推荐5篇;超过1000人的学院推荐10篇。
3.5月24日——5月27日,宣传部、学工部(处)、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4.5月30日,学校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全省评比。
五、报送方式
本次大赛作品报送采用电子和纸质文档报送并行方式。请各学院于5月23日前将参赛作品纸质版(报送综合大楼212)和电子版(上传分团委群共享)按格式要求(附件1、附件2)报送。
六、奖项设置
比赛采取专家评分的方式。共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由宣传部、学工部(处)、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大赛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3.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学院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深入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精益求精出佳作。各学院在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的同时,也要在各学院组织优秀作品展播,并将本学院预赛情况一并报校团委。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校 团 委
二0一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