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要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学工部、校团委积极组织开展了2015年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校39支实践团队广泛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深化改革体验、科技支农帮扶、留守儿童关爱、文化艺术服务、美丽中国实践等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和良好成效。
为巩固工作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学工部、校团委拟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2.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
1.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安全有序,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2.服务团队成员体现出良好的团队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3.有周密的活动安排和详细的活动记录,有当地党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4.有2篇以上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5.有相关媒体报道及图片资料。
(二)先进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服务团(队)指导老师和各学院党政、团委负责人。
1.指导教师做到随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大力支持、主动配合服务团(队)的工作,为服务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良好的互助协作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2.认真参与,主动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3.有个人独立撰写的一篇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500-1000字的心得体会。
三、申报及评选方法
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的方式,各学院推荐申报“优秀团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团队负责人或推荐对象填写相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表格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多功能大楼312室),从优选报,未申报或材料不齐者无评选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下午17:00,过期不候。
“优秀团队”采取学院推荐、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汇报、民主评选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采取个人填报、学院推荐、校团委审定的方式。
附件:
学工部 校团委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