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06浏览次数:149

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从严治团的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响应团省委、团市委号召校团委确定了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发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信息采集汇总各学院团委组织团员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新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108日前将纸质版(学院团委盖章)送至学生会组织部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wxqchs@163.com。
    2、团员证注册、收缴团费。各学院团委收齐团员档案、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收齐团费(每生每年2.4元)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学校财务处,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团员、团费收缴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10月8日之前将团员证、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由各学院团委留存、统计表交至校学生会组织部注册,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xqchs@163.com。
3、团员证补办。若团员证遗失,须凭团档案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团委自行审阅),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补办团员证申请书》(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在校学生会组织部补办团员证,每生缴纳工本费10元(缴费方式与团费收缴方式一致)。截止日期为108日,对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团处理。
二、团员发展工作
1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按照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员比例的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实行总量控制和编号管理。团市委已将2016年度发展计划数量和编号下达我校,总指标数为100人。
2、发展程序。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非团员人数,根据比例分配名额及编号段;各学院团委根据下发的指标(附件4)在9月22日前向学生会组织部报送《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5);统一下《入团志愿书》并办理审批手续,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需将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一并交回校团委,不得遗失;统一举行团员宣誓仪式,并配发团员证、团徽等,做好团费缴纳、信息登记、团员证注册等工作,新入团者不收取团员证工本费。
    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团员管理制度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一名新生团员,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费一次性交清;要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工作台账收齐团员档案材料并进行归档保存,专人负责、科学管理团员证注册后由团员本人持有并保管好,如有遗失须及时补办;应核查团员身份是否真实,及时做好团员登记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应检查团员证信息填写是否完备(是否有钢印、盖章、照片、编号,是否已按期注册等)、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奖惩记录等材料)是否齐全,团员证信息不完备或团员档案材料不全者,须提醒本人回原毕业学校补齐,否则不予注册。
2、各学院团委要把发展团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加强团员发展管理及团员教育团员发展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把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编号超出号段或没有编号的团员,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如有发现私自印制《入团志愿书》、超计划发展团员、违反团员发展程序等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要抓好入团宣誓,主题团日,志愿服务等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校团委将定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专项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校团委老师:邓军电话:0713-883559915072809009;
校学生会副主席:李伯暾,电话:15971385748;
校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刘艳,电话:15629657177。
 
附件:  
         1、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新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5、附件5《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发展团员花名册》.xls                     
 
                                  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