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从严治团的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的先进性,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响应团省委、团市委的号召,校团委确定了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发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信息采集汇总。各学院团委组织团员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新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版(学院团委盖章)送至校学生会组织部(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wxqchs@163.com。
2、团员证注册、收缴团费。各学院团委收齐团员档案、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收齐团费(每生每年2.4元)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学校财务处,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团员、团费收缴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之前将团员证、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由各学院团委留存)、统计表交至校学生会组织部注册,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xqchs@163.com。
3、团员证补办。若团员证遗失,须凭团员档案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团委自行审阅),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补办团员证申请书》(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在校学生会组织部补办团员证,每生缴纳工本费10元(缴费方式与团费收缴方式一致)。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对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团处理。
二、团员发展工作
1、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按照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员比例的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实行总量控制和编号管理。团市委已将2016年度发展计划数量和编号下达我校,总指标数为100人。
2、发展程序。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非团员人数,根据比例分配名额及编号段;各学院团委根据下发的指标(附件4)在9月22日前向校学生会组织部报送《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5);统一下发《入团志愿书》并办理审批手续,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需将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一并交回校团委,不得遗失;统一举行团员宣誓仪式,并配发团员证、团徽等,做好团费缴纳、信息登记、团员证注册等工作,新入团者不收取团员证工本费。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团员管理制度。需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一名新生团员,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费一次性交清;要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工作台账,收齐团员档案材料并进行归档保存,专人负责、科学管理;团员证注册后应交由团员本人持有并保管好,如有遗失须及时补办;应核查团员身份是否真实,及时做好团员登记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应检查团员证信息填写是否完备(是否有钢印、盖章、照片、编号,是否已按期注册等)、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奖惩记录等材料)是否齐全,团员证信息不完备或团员档案材料不全者,须提醒本人回原毕业学校补齐,否则不予注册。
2、各学院团委要把发展团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加强团员发展管理及团员教育。团员发展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把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编号超出号段或没有编号的团员,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如有发现私自印制《入团志愿书》、超计划发展团员、违反团员发展程序等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要抓好入团宣誓,主题团日,志愿服务等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校团委将定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专项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校团委老师:邓军,电话:0713-8835599、15072809009;
校学生会副主席:李伯暾,电话:15971385748;
校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刘艳,电话:15629657177。
附件:
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