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 “‘法律进学校’服务科学发展”全校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3浏览次数:25

各学院分团委:
      在宪法颁布30周年 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法制建设的精神、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法律进学校’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鄂教政法〔2012〕4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结合实际,决定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 ‘法律进学校’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主题征文及演讲比赛
   本次比赛分征文及演讲两个部分。
  1主题征文。由各学院分团委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征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主题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少于800),优秀原创作品3-6篇,团委将邀请校内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请各学院分团委在12月21日前报送电子、纸质作品一式一份至团委办公室。
     2.演讲比赛。由各学院分团委推荐在征文比赛中获奖的1-2个优秀作品配乐演讲,团委将邀请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12月4日前后,由政法学院分团委组织专业学生社团深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无偿法律咨询。
   (三)举办“青春飞扬,与法同行”团员团日活动。各学院分团委、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会为载体,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加“青春飞扬,与法同行”团员团日,学习《宪法》,交流心得。团支部要做好总结工作,分团委要推报优秀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当做一次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此项活动顺利实施。
   2、积极配合工作,创造性地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配合,积极做好相关法制宣传工作,要以活动为契机,围绕“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广泛调动团员青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发挥社团和志愿者的作用,围绕活动内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
   3、注重活动效果,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情况。各学院分团委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实际,因地而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法治征文、演讲、送法进社区、团员团日等活动,要及时收集、上报活动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